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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 国家统计局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6%,环比上涨0.2%。而有媒体报道,近日奶粉、食用油、洗发水等日常消费品和部分农副产品相继涨价,有的涨幅达到10%。无论是宏观数据,还是部分消费品价格的具体变动,都呈现出“涨”势逼人的状况,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影响值得高度重视。
在物价总水平上涨压力较大、通胀预期依然较强的情况下,部分商品特别是和居民生活密切的日常消费品、农副产品轮番涨价,不光对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影响明显,更容易产生连动示范效应,影响消费心理乃至通胀预期,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干扰国民经济整体平稳运行。
物价影响民生,民生连着民心。准确把握物价走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严控物价上行趋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管理通胀预期,完成今年物价调控目标的必然选择。
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违反物价政策的跟风、轮番涨价行为严查严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其次,应从降低管理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为生产经营者“减负”,鼓励“农超对接”,改善商品流通,夯实日常消费品和农副产品价格稳定的基础;加强价格监控,及时发布权威价格信息,引导生产经营,为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创造条件;做好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避免因物价上涨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
从目前价格涨幅较大的日常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看,其产能并非不足,供求关系基本面也无明显变化,较大的涨幅难言正常,更多地反映了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在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管理、提高竞争力方面的懈怠,暴露出希望通过提价来转嫁成本、维持利润的意图。这不仅无助于企业改善生产经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更大空间,而且助推价格波动,扰乱市场秩序,伤及消费者利益,损及整体经济环境。风物长宜放眼量。越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越应该坚持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理念。这才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健康成长的保障,做大做强的途径。
今年的通胀压力不小,物价调控的任务很重。这既是检验宏观调控的经济测试,也是考验行政能力的政治考题。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各项措施,控制好物价特别是居民消费品价格,才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人民生活改善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