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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立人集团案中案:财务章造假再骗6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1: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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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华

  正当温州泰顺方面处理立人集团集资案心急火燎之时,一起发生在江苏淮安的民事诉讼案,或许将成为压垮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起诉讼案的案情,很可能将摧毁很多人对董顺生最后的信任和同情。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立人集团三项资产所在地之一——淮安市调查了解到,立人集团关联公司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淮安国康”)已被告上法庭,立人集团涉嫌伪造假财务章。

  本报记者亦了解到,发生在淮安的数亿元债权,并没有去设在温州泰顺的债券登记点登记,如加上这部分尚未登记的债权,立人集团欠款总规模还将扩大。

  此前,据新华社报道,立人集团已涉及民间债务45亿元~50亿元,目前已登记债权人逾5200人。

  淮安国康与立人集团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伪造淮安国康财务专用章的责任,到底由立人集团还是淮安国康的负责人来承担?数亿元淮安的债权,能否独立于立人集团得到清偿?或许,最终的答案需要温州泰顺和江苏淮安两地共同解决。

  主张权利诉讼牵出假章

  温州泰顺县人梅显友,16岁离开温州外出闯荡,和许多泰顺人一样,一直在外地做建材生意,人到中年,小有所成。

  2011年8月,在泰顺老家亲戚的劝导下,他将积累下的160万元辛苦钱,投给了立人集团。立人集团的高管之一夏蔚兰正是这名亲戚的邻居,在夏间接的反复动员之下,梅显友成为了被杀熟的对象之一,月息4分。

  本以为可以坐息生利,没有想到仅仅过了1个月,立人集团向社会宣布无法清偿所欠债务。这对梅显友来说简直如同晴天霹雳。

  梅显友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由于借款条落款章为“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显友并没有在泰顺县起诉,而是将起诉地点定在了淮安国康的工商注册所在地——江苏淮安楚州区法院(已改名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下称“楚州区法院”)。

  2012年1月10日,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子。

  淮安国康的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梅显友出具的日期为2011年8月28日和9月22日的两张借款单,落款章并非淮安国康的法定财务章,系有人伪造,并出示了工商局备案的法定财务专用章样示。

  这一结果令梅显友愕然。

  楚州区法院政治处章主任向本报记者证实了庭审过程中辩方律师的意见,称这一案件搁置在原被告双方对财务专用章真伪的认定上。淮安国康的律师当庭否认了这枚财务专用章为淮安国康所有。

  据本报记者了解,当天出庭的只有淮安国康的一名律师,旁听席坐着四五名来自泰顺县官方立人事件处置工作组成员。淮安国康法人代表周静晓并未出庭。

  本报记者获得了淮安工商局备案的“真章”印鉴。与梅显友所持借据上的印鉴相比,“真假”两份印鉴均刻有“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字样,乍看上去,无甚分别。但仔细研究,两者字体有细微分别,尤其是开发的“开”字,真章的“开”字,两横之间的距离较假章更为紧密,肉眼完全可以分辨二者的差异。(见A8附图)

  梅显友被告知所告非人。然而,在梅显友持有的两张借据上,有经办人夏蔚兰签名。如果要追究,只能追究夏蔚兰个人的责任。但梅显友认为,无论真假,该枚财务章项下的借款条,都应纳入立人集团的债务范围。

  梅显友的自信来源于其后他与董顺生和夏蔚兰的数次谈话,董、夏二人在谈话中均对该枚公章项下的借据表示认可。

  针对此次债权纠纷,淮安法院保全了价值185万元的(160万本金以及利息)淮安国康的房产,以及查封了淮安国康的两个账号。账号的查封,令淮安国康业务往来颇感不便。

  假章迷局

  本报记者所获得的上述谈话记录显示,彼时,为了让梅显友撤诉,解锁被查封的账号,董、夏二人主动联系了梅显友,而当时,董顺生等人并未被“监视居住”。

  记录亦显示,梅显友与董顺生的手机通话超过5次。在电话中,董顺生反复强调,以人格担保梅显友债权的安全性,对价是梅显友必须撤诉。而在今年2月,因立人集团事发,董顺生和夏蔚兰均已被温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0日,楚州区法院开庭之日,董与梅进行了最后一次通话,董顺生在电话中承认梅所持借据的真实性,“如果假的,那也是我集团的行为,夏蔚兰、我,不管是谁都没有关系。不要为180万元钱再搞,这种发票也不是一两张。”董顺生在电话中说。

  在电话中,董顺生同时还透露,这一假章项下共融资达到6亿元——“你一笔的话是好处理的,以这种方式融的有6个多亿。”再过一个月之后,董顺生被温州警方控制。

  本报记者所获得的大量借据表明,泰顺当地许多债权人持有的借据与梅显友类同。据债权人聘请的律师团队路飞助理律师统计,他们所代理的210名债权人中,持有“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出具的借条共有24人,金额合计达到997.5万。

  路飞对比发现,这24张借据与梅所持有的借据落款章一致。其发生时间最早为2010年8月25日,最晚一笔发生在2011年10月8日。这一日期离立人集团宣布无法偿债付息,只差22天。

  部分债权人代理律师张仁告诉本报记者,与他接触过的持有淮安国康“真”章项下的借款单据的债权人也有很多,融资地点都发生在江苏淮安当地。而假章项下的借据,大多发生在温州泰顺县。因此他推测,为了方便,淮安和泰顺两地分别使用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财务章同时融资。

  以本报记者尽可能收集到的借据来看,立人集团和它相关的企业至少有13个章对民间集资,分别是: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泰顺县育才初级中学、泰顺县育才中学、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董事会、泰顺县育才小学、泰顺县育才幼儿园、泰顺县育才学校后勤部、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国康、淮安立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佰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佰泰置业”)、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四道沟矿业公司哈拉沟采区以及鄂尔多斯立人投资有限公司。

  而如果加上淮安国康的假章,立人集团对外融资的章多达14个。

  在董顺生被抓之前,加盖伪造章的借款单相当一部分被立人集团的关联公司佰泰置业名下的房产相抵扣,这被认为是立人集团方面承认这一非法财务章项下的借据。

  在本报记者获得的一张佰泰置业出具的欠款核对表格和购房合同书上,债权人谢某、叶某、李柳芸的债权均由佰泰置业在江苏淮安市盱眙县的房产相抵扣,本报记者核对上述三人的借据,其落款章与梅所持的借据的落款章完全一致。这说明,落款章虽然并非法定章,但对于借款事实,立人集团并未否认。

  李柳芸告诉本报记者,立人集团共欠她141万元,其中一张75万元的借据与梅显友的落款章一样。她承认这141万元债权,去年12月以江苏盱眙的三套准现房抵债,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这三套房子是否能保住仍是个疑问。董顺生被抓,李柳芸被告知,所有与之有关的债权债务要统一处置,这三份购房合同是否还有效,李柳芸也得不到答案。

  梅显友和李柳芸等持有非法落款章的大量借条,在泰顺县处置办进行债权登记时,也并未遭遇到拒绝和质疑。

  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表示,如果确实存在私刻公章行为,那么立人集团的民间借贷案,有重大嫌疑构成集资诈骗罪。私刻公章的行为人必须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法院一旦受理此类案件,亦有责任向公安局报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泰顺县立人案件处置办公室对非法财务章的存在和涉嫌巨额融资是否知情,一直没有给予记者明确的答复。

  立人集团的代理律师邱世枝向本报记者明确表示,到目前为止,有关立人集团的任何问题,他不便回答。同时他否认自己是淮安国康的代理律师,有关伪造财务专用章事件,他也不便发表意见。

  失踪的周静晓

  梅显友案起诉后,与梅联系的只有董顺生和夏蔚兰。淮安国安和佰泰置业的法人代表周静晓,自从董顺生被抓后,便难觅踪迹。李柳芸和梅显友在立人集团宣布无法清偿债务之后,都找过周静晓,但周静晓电话始终未能接通,无人知道他的去向。

  尽管自己的财务专用章被人伪造,但淮安国康方面,并没有向公安局报案。甚至坐在旁听席上的泰顺县驻淮安工作组人员,也没有去报案。

  据本报记者了解,周静晓原是泰顺县一中的副校长,后与董顺生结识,成为合作伙伴。董顺生、夏蔚兰与周静晓的盟友关系,确定无误。

  4月5日,本报记者来到位于淮安翔宇大道的淮安国际商城,这是淮安国康的资产,这里仍然在经营,但商城内的商铺,绝大多数产权已经出让。

  殷兆亮是淮安国康下属物业公司的总经理。而在淮安债权人印象中,殷兆亮是周静晓的全权代理人。

  在位于淮安国际商城办公楼的办公室里,殷兆亮告诉本报记者,他也在找周静晓,周静晓欠他和他的下属一笔工资款,还没有发。“这里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谁还有心思工作?”殷兆亮阴沉着脸说。

  与立人集团几乎没有银行贷款不同,淮安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本报记者,除了民间借贷,淮安国康在淮安建行就有几千万的贷款未归还。

  没有人记得周静晓最后一次出现是什么时候。但淮安的债权人,却因为周静晓的承诺和向来表现出的魄力,始终固执地认为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独立于立人集团,甚至没有去泰顺县登记债权。

  淮安国际商城的办公楼前,挂着三个公司招牌:淮安国康、淮安立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淮安国康的全资子公司——淮安现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这里是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的主要融资地点之一。

  在国际商城经营建材的老板,相当一部分来自温州泰顺,吴老板(化名)即是其中一个,他告诉本报记者,2011年7月,经妻子一名在立人集团工作的亲戚怂恿,他们将500万元借给了立人,其中部分借款是几个朋友挂在他名下的,落款为佰泰置业的公章。

  3月15日,泰顺县政府设在泰顺的债权登记点已告结束,但吴老板的500万元债权并没有去泰顺登记,一来路途遥远,来回不便;二来他们始终认为,周静晓独立于董顺生;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独立于立人集团。他告诉本报记者,仅他认识的国际商城的债权人,即有数亿元债权,没有去泰顺登记。

  李柳芸告诉本报记者,夏蔚兰是她的邻居。当初被夏劝告借款给立人集团时,她曾经问过夏,为何要落“淮安国康”的章,夏告诉她,这是因为淮安国康委托立人集团在泰顺当地融资。但经办人为夏蔚兰。

  淮安国康债权归属存疑

  困扰着梅显友和李柳芸等债权人的是,立人集团、淮安国康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到底是立人集团的债权人,还是淮安国康的债权人?这些未登记的债权,将来用什么资产来偿还呢?

  据泰顺县官方发布的第一号政府公告,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的资产,被认作立人集团全资持有的财产。

  然而,据本报记者查证,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的股权,并非完全由立人集团持有。这两家公司名下大量的民间融资,如果全数纳入立人集团的债权,也存在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会遭到其他股东的异议。

  本报记者获得的工商资料显示,2003年,陈安乐等7名自然人成立了淮安国康,总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2005年10月,董顺生和洪庆员向淮安国康增资并受让其余4名自然人的股份,董顺生以2241万元出资,占5000万注册资本的44.82%。

  2007年3月,郑起平和洪庆员退出,立人集团和周静晓进入,股权结构变更为:立人集团70%,董顺生15%,周静晓15%。2010年8月,周静晓与立人集团互调股权,周占70%,立人占15%。

  直至2012年2月,淮安国康仍保持这一股权结构;而佰泰置业的股权结构,2012年2月10日发生了最后一次变更,由淮安国康占5%,周静晓占55%,翁卿忠40%转变为:立人集团40%,淮安国康占60%。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周静晓。

  张仁告诉本报记者,如果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并非立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它们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应独立以自己的资产对其名下的所有债权负责。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泰顺县宣传部和泰顺立人事件处置办有关工作人员均未对立人集团、淮安国康和佰泰置业的股权关系,以及各自债权人的债权清偿如何分配,给予答复。

  据悉,梅显友案将在近期在淮安再次开庭审理。鉴于董顺生已被采取刑事措施,作为目前立人案件中唯一立案的民事案件,在“先刑事后民事”的通行做法下,伪造财务章之类的融资细节,也将随着案件的统一筹划,渐难浮出水面。

  而目前,来自温州泰顺县官方的最新消息是,泰顺县拟采取追赃、转让、拍卖、抵债、续建等方式处置立人集团旗下资产。根据泰顺县政府历次公告综合梳理,立人集团共有位于内蒙古,江苏淮安、盱眙,温州泰顺,上海青浦等地共31处可供偿还债权的资产。

  近日,泰顺县政府连续发布第7、8、9三个公告,除上述公告外,还公布了新成立的债权人委员会名单。

  而在立人集团案第8号政府公告中,转发的则是泰顺县纪委名为《关于党员干部在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中执行若干规定的纪律要求》的文件,这份文件侧面反映出泰顺当地官员以不同身份、不同程度地牵扯到立人集团案中。

  这份文件要求,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后,若有向立人集团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在此之前提前领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也必须一律自行退还;在此之前向立人集团借款或变相借款未还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由于目前立人集团债权清算工作还未完成,已经卷入立人集团集资案中的党员干部人数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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