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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税被定为全国唯一试点 将率先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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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4月12日电(记者潘晔、李本源)记者12日从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江苏省地税局作为全国地税系统唯一试点单位,在2012年徐州等五市试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确保上半年地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到位。

  统计显示,2011年,江苏全省在地税部门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已有235万多户,实现地方税收收入3570亿元,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的贡献达到59.5%。

  江苏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表示,对地税机关而言,通过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较好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优化了机关人力资源配置,税收征管的质效明显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地税机关的服务水平,较好地满足了纳税人的各种服务需求,为纳税人带来了更大的益处。

  从全国来看,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江苏地税推行得比较早。2010年,江苏地税就已选择徐州、盐城、泰州、南通、无锡五市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其他地区也围绕机构调整、职能整合、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流程再造、税管员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把江苏地税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四家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唯一的地税局试点单位。“今年初,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上半年确保改革全面到位。”李小平说。

  “同时,江苏省税务管理配套改革也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汪泉在发布会上表示,如“集体审议、阳光问责”工作机制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肯定,全省统一规范的12366服务热线平台、“纳税人之家”平台,方便服务了纳税人,也保护了纳税人权益。

  “国际、国内税收管理的创新实践表明,税源专业化管理符合税收工作规律,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李小平称,“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江苏省地税系统已经探索出了一个既符合全省地税实际,又充分体现专业化管理要求的新税源管理模式,实现了税收管理质效和纳税人满意度的双提升,达到了征纳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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