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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整顿煤矿安全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07: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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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记者12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范围内9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面停产整顿。这是在近期煤矿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安监部门对煤矿安全整治的又一记重拳。由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地区,分析认为或将对这些地区煤炭上市公司的产量产生一定影响。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成为近期矿难发生的集中区。由于此类矿井瞬间产生的瓦斯浓度极大,因此其相对于高瓦斯矿井来说,安全风险更大。

  通知要求,所有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企业应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申请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依法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于整改期满后经评估仍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或未被兼并重组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据了解,目前国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大多集中于安徽、江西、贵州等中东部省份,这些省份大多数煤矿开采深度已达近千米,渐渐成为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因此,随着国家整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政策措施的出台,这些省份相关企业煤矿将进入新一轮整顿潮,这将部分影响部分涉煤上市公司的产量。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凡发现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落实停产整顿措施,仍继续违法违规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法从严处罚,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还要求,要加大瓦斯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此外,各地要对停产整顿情况和相关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于4月3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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