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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晨)昨日,记者获悉,深圳银监局将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上限,以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持续较快发展。
深圳银监局发布《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
该指引还对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在全部贷款余额中的占比按不同银行类别进行了区分要求:国有大型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10%,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20%,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30%,农村商业银行不低于60%,村镇银行不低于75%。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做法是有必要的,应鼓励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目前深圳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是1%,提高到5%意味着小微企业会获得更多贷款。
对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所需要的多余资金,郭田勇表示,理论上应是由银行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郭田勇建议,国家可以补贴银行或在税收和财政方面对银行采取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