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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政府官员的公务车使用规定比较严格,对谁能享受公车待遇、配备什么样的车、公车私用范围等均有相关法律规定。公车私用违规者要受到舆论谴责、罚款甚至可能丢掉“乌纱帽”。企事业单位的公车使用则主要靠税收杠杆进行限制。
记者从负责公务员公车管理的德国内政部了解到,德国从1993年重新修定了一份公车配备使用条例,将公车使用的每个细节都规定得十分详细。在德国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直属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以配备专车。专车除了满足公务活动外,在德国境内的私人活动也可无偿使用,包括乘车上下班、在德国境内休假等。如公车使用者因私事去国外包括去国外休假,允许使用公车,但要承担所有费用,如往返里程的油费、司机加班费和司机的食宿费,都要用车人自掏腰包,而且这些支出还要报到财政部有关部门备案。部级以下的公务员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使用公车,但不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务。德国公车管理条例第12条明文规定,公务员使用公车只能与公务有关,上下班不允许公车接送,与公务活动有关的接送除外。第13条还规定,使用公车的公务员不得任意让非本单位的人搭乘,如果确实需要,必须报告本部门上级领导,并要求外单位乘车者写出书面声明,保证发生任何事情与单位公车没有关系。
德国还实行严格的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每辆公车都要配备车辆行程记账簿,详细跟踪记载每次出车的实际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从总理专车到一般公务员用车无一例外。
德国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以记者采访的联邦内政部为例,该部公务车有15辆,其中包括一辆中型面包车。如果公务员违规公车私用被发现,就要补交罚款,并受到相应处分。当年,德国时任卫生部长因乘用公车到西班牙休假而遭到德国媒体的炮轰,不久便辞去公职。
德国的企业公车较多,一是企业购买汽车的费用可计入生产成本,获得免税,二是企业商务来往确有需求。按照德国相关规定,企业公车使用者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其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即将新车价格的1%作为收入加到使用公车人的工资中,并按照这个虚拟工资总额交纳所得税。例如使用公车人月收入为2000欧元,他所驾驶的奥迪车价格为3万欧元,那么税务部门就要按照2300欧元收税(3万×1%=300欧元),同时还要对公车使用者每天上下班“归家行程”征收税额。税率是汽车价格的0.03%乘以上下班路程,如果用车者每天上下班路程为30公里,那么他每月纳税总额再增加270欧元(3万×0.03%×30=270欧元)。这位使用公车者最终的纳税起点为2570欧元。简单说,在德国凡使用公车,本人都要承担一定费用,不能白占公家便宜。
总之,德国十分重视对公车的管理,各项制度比较健全。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控制公务用车的开支,节约财政资金,更限制了官员的腐败行为。
(本报柏林4月12日电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