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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决定>的决定》,即日起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三大业务以及营业部自身所对应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相应降低。
在券商自营业务方面,将自营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分别从20%、10%降低到15%、8%,对证券衍生品类维持30%不变;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将专项、集合、限额特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8%、5%、5%、5%降低到4%、3%、2%、2%;在经纪业务方面,将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3%降低到2%;在营业部方面,将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每家500万元降低到300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在引导优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证监会进一步降低了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6倍降低到基准比例的0.4倍。
“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及近几年的持续努力,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均有很大提升,有必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证券公司部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放大业务空间,鼓励行业创新发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调整是对现行的证券公司风控办法在没有修订之前,进行的一个实时的,动态调整措施。”
该人士表示,本次涉及降低风险资本准备针对的均是之前行业“松绑”呼声最高的几大券商业务板块,正式实施后将有望释放证券公司三分之一的资本空间,较大程度释放了券商业务空间。
“目前全行业的风险资本准备规模为1000多亿元,此次调整后,全行业约可释放出400亿元的净资本用于开展各项业务。”上述人士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监管层曾对该方面资本比例进行过三次调整,相较前两次均为上调风险资本准备比例的方式,本次监管层则做出了下调的反向指令。
“本次调整可以理解为一个逆周期的调节,对宏观经济进行逆周期调整的措施,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逆周期条件机制。”上述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
该负责人解释道,在市场过度活跃时候,监管层通过提高相关风险资本准备比例,间接使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规模变小,降低投资风险;而在市场持续低迷时期,通过降低比例扩大证券公司业务规模空间,使证券公司在相同净资本情况下,业务规模较同期有效扩大。
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修订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健全“逆周期”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