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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拒不出示关键证据 客户花千万元法律维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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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洲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日本上市公司SOFTBRAIN集团创始人宋文洲先生4月13日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讲述了其购买渣打银行理财致使亏损5300万元后,意外的开始了长达三年多法院起诉之路。

  “一审的时候,当时认为有合同,法院总不会说不认证,所以就不担心。而且我开始对外资企业比较迷信,认为渣打应该比较规范。”宋文洲说,“可是到了一审的后半部分,我发现他们没有向法院提供录音合同,因为跟渣打银行签的合同不是用字签的,因为我当时在东京,我们是用录音签的合同,渣打应该把这个录音合同提交给法院,但是渣打不给,辩解称不存在,我吓了一跳,我说这是外资银行做的事情吗?”由于证据不足,法院认定判赔了宋文洲部分损失。

  更宋文洲记忆犹新的是,一审结束后,对方的相关人员公开叫嚣“要不你宋文洲提供合同,要不你认输”、“我们这个案子在南方有的是,我们从来没输过”。

  2010年12月,宋文洲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申请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在宋文洲提出提前赎回的时候,渣打银行中关村银行拒绝履行,致使其遭受损失,渣打银行中国分行应该承受违约责任。

  虽然赢得了官司,宋文洲表示,实际上这个案子已经费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付出了1200多万元的成本,但相比于其他类似经历的人已经算很幸运了。凭借在海外多年资本市场多年的经历,他表示,类似的案子在香港,或者在美国、日本,早就打赢了,根本就不用打的。

  以下查收以下渣打关于此事的声明和针对贵网内容的回复:

  关于客户宋文州理财合同纠纷案

  公司治理以及遵守本地监管机构及法律的要求一直是渣打银行的首要目标。

  我们非常重视在中国法规及政策的框架下,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个客户所反映的问题。

  基于公司对客户资料保密的政策和考虑,我们不便就此发表进一步评论,感谢您的理解。

  回应贵网内容:

  1.本案理财产品是银行按照宋先生要求专门定制的,其本人参与了产品设计的全过程。本案理财产品的合同从未约定在A阶段可以赎回。

  2.银行已依法如期、完全地履行了生效判决,不存在宋先生所述的藐视法院判决的情形。

  3.对所谓余值的主张,已超越了生效判决内容,于法无据。

  4.我行曾邀请宋先生见面,希望与他讨论厘清问题,但可惜宋先生拒绝。

  5.就合同和判决内容的相关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宋先生的言论有诸多与事实不符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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