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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出租车管理处获悉,近日,燃油价格大幅上涨,全国部分城市相继调整出租汽车燃油附加政策。5月1日起,哈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乘次调整为2元/乘次。
据哈市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哈尔滨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燃油附加与燃油价格联动方案》(哈价联发[2010]9号)规定,高于预定联动点即应启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调整程序。经哈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5月1日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乘次调整为2元/乘次。
背景新闻
全国多地上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大连、深圳、厦门、昆明等多地已经上调燃油附加费。3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由7.85元涨至8.33元,涨幅较大。国家发改委指出,公路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可按照已建立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疏导成品油调价影响。
城市 调整日期 调整后(每乘次)价格 备注
北京市 3月31日 3元 3公里内不收此费
昆明市 3月30日 3元
厦门市 3月31日 3元
大连市 4月1日 1元
深圳市 3月22日 “红的”4元,“绿的”3元 “红的”能在特区内运营,“绿的”则不能
(记者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