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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三亚市港务局商铺租户向商报反映称,业主港务局把月租从3000元提高到1万元,如不同意则需搬迁。因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他们无可奈何,面临结业困局。
商铺 租金突然大涨吃不消
一位商铺租户郑先生向商报记者表示,他们这六户租户在港务局经营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经营最久的甚至达10年以上。他们都是经营杂货、代缴话费等小本生意。
郑先生说,从今年年初开始,业主港务局大幅度提高租金,月租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他们与港务局交涉后,租金不降反升,月租提高到1万元。
商户们表示港务局此举等于要求他们搬走,港务局要求商户们签署一份搬迁承诺书,要求这些商户在4月15日前搬走,并缴纳5000元作为搬迁保证金。逾期不搬走,便需要缴纳1万元的月租和上缴搬迁保证金。
业主 港务局周边计划改造
三亚市港务局一名负责商铺租赁的经理史某表示,市相关领导视察后提出要对港务局整体环境作出整治和改造。为此,港务局要求商铺按计划搬迁。
史某表示,港务局与这些商户之间属于临时租赁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可终止租赁。港务局也提前告知租户们搬迁时间。
律师 不定期合同业主可终止
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垚表示,如果业主提高的租金比同等地段其他商铺的租金高出许多,商铺租户可依据合同公平性原则,要求业主把租金保持在同等水平。但是,在此事件当中,租户与业主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时间,属于不定期租赁关系。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业主有权随时终止租赁。(记者 朱俊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