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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日发布2012年深圳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价平均数为3892元/月,比去年增长17%。深圳本年度纳入工资指导的总工种数量达603个。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深圳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为25830元/月,中位数为3087元/月,低位数为1600元/月,分别比去年增长1.7%、3.9%和12.4%。其中,低位数及平均数相比高位数、中位数有较大增长,原因是深圳连续几年加大最低工资调整力度,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水平均有较显著的提高。
记者了解到,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一是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在商谈确定某一工种(职位)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二是指导企业进行内部工资分配,同时也为新创办企业在确定员工初始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三是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效参考,促进工资集体协商顺利进行。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指导价位中的“工资”指税前工资总额,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费。 (记者 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