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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不能单兵突进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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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呼万唤,一度踯躅不前的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改终于发布了总路线图。新华社发布消息,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建成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

  在国家发布总的改革路线图之前,一些地方进行了试点推进改革但是收效甚微。譬如2010年河南拿出了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意见直接打破了事业单位原来的行政级别,按照工作职能,重置各类工作岗位,等于“官本位”被直接打破。该方案涉及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从改革的实际推进效果看不尽人意,所谓打破行政级别,更多是表象取消。

  事业单位改革肯定是个缓慢的过程,近年来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多多少少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需要整体上通过明确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和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改革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形式——这些已经基本有共识,但是利益是很现实的,要调整绝对不容易。尽管国务院终于发布了改革指导意见,可问题本身不会迎刃而解。

  从改革路径上说,在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问题上,我们亟需解决的最大难题是,至少让事业单位的功能先单纯起来,绝对不能维持过去的既得利益模式。只有在这个大方向下,才谈得上具体如何改革。但在政府投入不足,既得利益格局早已固化的情况下,改革必然阻力重重。有学者就谈到,在现有的格局下,容易的方式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从法律上界定其职权。也就是法定化,明确其承担的公共服务领域。

  深圳出台的《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中要求,对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中兼具政府、事业和企业多重角色的事业单位,以特定立法的方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职责任务、人员配备、治理结构,规范其财务管理,建立政府依法管理监督,单位依法运作,有别于传统事业单位的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确保其公共目标的实现。

  在西方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和政府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关系。主要通过契约方式提供,而不是现在的隶属关系。也只有切断了其行政隶属关系,并法治化,行政化的问题才有解。但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事实上成为了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延伸或化身。这也就造成了事业单位行政化现象严重的问题,其背后的根本问题是政事不分。于是我们看到,其不仅有权力,而且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甚至有的蜕变为营利“公司”。

  这一次中央的改革决心很大。和事业单位改革相辅相成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推进,没有全面改革的启动,事业单位改革仅仅是单兵突进恐怕很难取得多少效果。此外,应从整体上明确中央及地方权责,保证改革必须的配套资金,才不至于让每个单位、每个地区都没有改革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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