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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民工薪水将不由“包工头”转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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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农民工与建筑企业之间按日计算工资、计件工资怎么算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记者上午从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了解到,本市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这部文本更加细致地规定了农民工的待遇问题。

  这部文本比以往的通用文本更加明确了农民工的计件工资和日工资的发放,规定采取按日计算工资方式的,双方未签字确认出勤记录或出勤记录不齐全的,按照农民工主张的出勤情况执行。

  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工人本人,并由其签字确认,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此外,双方应约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试用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全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将全部按照该示范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还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记者 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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