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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家用人单位因重大劳动违法行为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0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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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张淼淼)18日,徐水县振兴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用人单位分别因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非法招用童工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全社会通报。

  据介绍,被通报的6家用人单位为徐水县振兴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北京波尼陀世元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金丰劳务有限公司、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北京铁卫泰和保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副处长孙荣吉说,2011年全年北京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054件,积极稳妥处置了305起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责令有关单位与1.28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942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2亿元,其中2.4亿元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各类建筑工地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

  “2011年全市共对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用人单位做出行政处罚1491件,做出行政处理85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吴安泰说,从全年执法检查情况来看,部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观念淡漠,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学习、不落实,甚至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查处的劳动违法案件90%以上仍然发生在中小型企业和建筑工地,劳动违法中的突出矛盾没有出现根本性转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给劳动者上保险仍占据违法行为前三位。”

  吴安泰说,今年北京市将加强对重点行业拖欠工资隐患的矛盾排查,完善处置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街道(乡镇)落实“无拖欠”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按照属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发挥好街道(乡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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