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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4.73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02: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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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徐博、张晓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8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1年直接经办管理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73亿人。

  胡晓义说,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经办管理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新增4000多万人,达到4.73亿人,比2008年增长48.8%。同时,我国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比2008年增长了1.5倍。

  他说,我国绝大部分统筹地区实现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医保就医直接结算。2011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892万人,比上年增长1566万人。

  胡晓义说,今后一个时期,医疗保险工作要以“提升全民医保质量”为主线,完善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医疗保险由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转变。

  他说,“十二五”时期,要加快建立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完善支付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降低群众实际医疗费用负担,完善门诊统筹,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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