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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记者韩肖)4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对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彻查严打行动。
针对近期发现的部分企业违法使用工业明胶的情况,《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四查”,彻查生产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一是对所有生产食用明胶的生产企业认真检查生产销售的情况,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和台账,并抽样检验企业产品。二是对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企业原材料的来源、进货台账、所生产食品添加明胶的用量,抽查企业使用的明胶原料。三是由省级质监部门统一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使用明胶的加工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和专项抽查。四是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所有的明胶生产企业(包括工业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和明胶生产企业违法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