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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4月20日专电(记者 王乔 沈翀))经过谈判协商,被誉为中国工资集体协商“武汉样本”的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19日得以续签。在这份涉及45万餐饮员工的集体合同中,餐饮业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
去年4月23日,经过6个月准备,3轮谈判、5轮协商,中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武汉出炉,合同涉及全市近4万家餐饮企业45万名从业人员,是涉及企业、人数最多的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当时,将相关人员的最低工资在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提高了30%。
这份集体合同为期一年,到今年4月即将期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今年3月14日,市商贸金融烟草产业工会代表全市餐饮行业职工、武汉餐饮业协会代表全市餐饮业企业,进行了集体协商,形成《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在当地媒体进行了为期5天的公示。
19日,职工方、企业方代表举行第二次会议,吸收公示期间的一些意见,经过谈判协商后,就合同签订的周期、工资最低标准、新年度工资增幅等7个分歧点达成一致,在今年的合同上签字。
记者看到本次合同有效期仍为一年,至2013年4月到期。随着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在今年的合同中,餐饮行业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上浮。工作地点在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工作地点在新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与去年的合同相比,分别上涨130元和89元。
合同还规定,本行业各企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9%,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80%,餐饮企业不得降低生育期女职工工资,职工福利、保险等。
调查显示,一年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已取得良好成效。武汉市79.9%的餐饮企业和62.7%的餐饮业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对保证双方利益都有一定作用,且有42.2%的职工认为这是提高工资水平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