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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任峰)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日联合发布的数字显示,一季度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7元,同比增长11.7%,扣除价格因素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4%,超过了当期地区生产总值7%的增速。
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邢志宏介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工资性收入,一季度占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二是转移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6%。今年一季度两项收入增长幅度都有提高,其中工资性收入一季度增长10.5%,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一季度增长12%,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
邢志宏说,一季度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不少行业提高了薪酬水平,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上调。同时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也增加了居民收入。近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往往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今年一季度虽然经济增长速度下调,但居民收入没有受到影响,这反映出收入调整方面的积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