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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2012年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机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2年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各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选择两个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市(县)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两部门表示,近年来,各级政府努力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实、支出进度较慢、资金结余较大等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根据通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上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下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筹集、使用和管理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进行的综合量化评价。通知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由四项一级指标和十二项二级指标构成,包括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指标、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与配置指标、就业促进效果指标、重点项目支出产出指标等。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