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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今日电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表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商标累计申请量971.15万件、累计注册量665.0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551.01万件,均居世界第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就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田力普在会上介绍说,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受理、审批登记量继续大幅增长。2011年,在专利方面,中国共受理三种专利申请163.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2.6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9.7万件,其中国内拥有量35.1万件,首次超过国外。“专利拥有量反映的是市场价值,代表的是这个发明创造究竟能不能得到市场认可,能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去年国内‘专利拥有量’这一指标首次超过国外,这也说明国内的创新活动日趋活跃,它的投入现在已经看到产出,而且这种发展态势将会持续下去,可能会越来越好。”田力普说。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回应《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时表示,第46条主要是涉及到《著作权法》关于授权的规定,叫法定许可。“法定许可就是要对作者的权利进行适度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是许可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事后需要支付报酬。比如说我们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在使用一些音乐作品的时候,可以事先不取得权利人的许可,但是事后需要支付报酬。”
阎晓宏表示,修订草案中的第46条和现行的法律相比较,现行的法律也是把它列为法定许可的,但是在新出台的草案里增加了录音制品在三个月之后才可以进入法定许可,“同时也删除一条,原来的《著作权法》里有一条就是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阎晓宏说:“我们很重视这一条,也会认真地进行研究,看看怎么样设定更好,更能平衡权利和权利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