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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公布了《2012年中国环境绿皮书》,在全国31个省会及直辖市2011年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名列第五。
据了解,此次排在前四位的城市是海口、昆明、拉萨、广州,排在后三位的城市是兰州、乌鲁木齐、北京。此次排名采用的数据来自环保部数据中心每日发布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以空气质量Ⅰ级、Ⅱ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排名依据。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数据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各城市的空气质量。去年福州全年空气质量Ⅰ级的天数为114天、Ⅱ级的天数为246天,Ⅰ级、Ⅱ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98.6%;出现轻微污染5天。福州去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到二级标准。
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市区空气质量稳定在Ⅱ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