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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纠纷案:深圳唯冠仍持IPAD商标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0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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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进行了回应。他表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 目前,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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