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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教师等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0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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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昨日,全市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自去年《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本市的工伤保险参保人群比最初的参保人群提高了255.07%。同时,上下班期间由非机动车事故引发的工伤认定开始增多。

  全市869.21万人参保工伤险

  据介绍,2003年国家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当年年底,北京市共有242万人参保,从去年开始,《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都实现了统一。截至去年年底,参保人群达到862万人,到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31.83万户用人单位、869.21万人参保,其中农民工312.82万人,较2003年的参保率提高了255.07%,翻了两番还多。

  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上工伤险

  针对近期发生的医生受到伤害的事件,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重点就是抓好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事业单位、高风险领域将成为重点领域。而事业单位,就包括了医院中的医生、学校中的教师。据其介绍,之前因为事业单位分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多种性质,有些单位性质比较模糊,其中一些打起政策擦边球,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近期,工伤保险已经变成所有单位、组织的强制型保险,医生、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无论其单位性质如何,都必须缴纳工伤保险。目前,已经有很多医院办理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受到伤害的医生,其相关的救治费用应该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高风险领域则指向建筑、矿山,同时又因为这些领域中90%为农民工,因此农民工也将成为重点人群。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增多

  新《工伤保险条件》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将上下班途中在公交、地铁以及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也纳入其认定范围。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类工伤认定已经开始增多,海淀区前些日子就发生过一起因公交车司机刹车太急导致的伤害,就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因骑行电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也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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