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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第一案"尘埃落定 乐卡克维权胜诉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10: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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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记者 李方) 昨日上午,运动服饰品牌乐卡克与"走秀网"、"嘀嗒团"售假、商标侵权案获得终审判决。根据判决,走秀网需赔偿原告乐卡克8万元,并支持案件开支8000元;嘀咕团需赔偿2万元,并支持案件支出2000元。此外,走秀网和嘀咕团需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据了解,去年3月,杭州一消费者在嘀嗒团团购了一双由走秀网供货的"法国公鸡"乐卡克旅行鞋,发现做工较次,经商标专用权方确认,所购鞋并非正品。乐卡克商标专用权人日本株式会社迪桑特于2011年5月初向法院递交诉状,成为网络团购诚信问题被曝光以来,第一单被提交到法律层面解决的案件。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举证、庭审,乐卡克方面终于在昨日上午10时,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胜诉的判决。这也是国内团购领域第一桩由法律仲裁解决的案件。

  有关专家表示,乐卡克维权案一审胜诉,不仅是对团购行业虚火造成的诚信考量机制和监督缺位警示,更是世界知识产权在中国落地生根的良性维护发展的又一次见证,也为其他行业的维权、打假之路树立了标杆。

  据悉,乐卡克品牌在1882年由创始人艾米鲁o卡米哲Emile Camuset先生创建于法国,1948年"大公鸡"标志被起用为品牌形象。2004年,由宁波乐卡克服饰有限公司引进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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