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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立即停售已公布的铬超标药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1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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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超逸)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铬超标药品实行下架后,昨日,商务部对各级商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引导各级药品流通企业立即停售已公布的铬超标药品,并按照相关规定集中处理涉案药品。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各大药房都已对被曝光的问题药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正在进行大规模的自查自纠。 

  商务部在通知中要求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已公布的涉案药品;对发现除涉案药品以外的可疑胶囊剂药品的,要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企业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对胶囊剂药品的索证索票、安全检查与养护、出入库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其他品种的胶囊剂药品开展自查自纠。

  记者昨日致电金象大药房、同仁堂等本市知名药品零售、流通企业,其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早已对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的铬超标药品进行了下架处理。金象大药房相关负责人表示,药房已接到下架相关药品的通知,被曝光的问题药品目前均已停售,并已经用其他商家生产的同效用药品进行了替代,对于其他的胶囊药品也正通过抽检等方式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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