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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4月29日公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上交所表示,为做好退市衔接安排,《方案》从两个方面建立相应的退市风险释放机制。
一是完善现行的特别处理风险警示制度,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建立风险警示板,将重大风险公司与其他主板公司进行板块区分,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实行与主板不同的交易安排。
二是设立退市整理板,为已被决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安排,公司股票应在30个交易日结束后终止上市。
在此基础上,交易所还将要求上市公司加强退市风险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