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征求意见稿增加和扩大6项指标。其中,上市公司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深交所则新增及变更7项退市条件。其中,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本报讯上证A股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将被摘牌,上交所、深交所昨日分别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中,沪深交易所增加或变更了多项退市指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变革,将真正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让股市“不死鸟”神话破灭,让“垃圾股”远离市场。在上交所的征求意见稿中,增加和扩大了六项退市指标。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等,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四、上市公司出现最近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五、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等财务指标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等,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六、上市公司因净资产指标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因净利润指标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深交所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为了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体系,新增及变更七项退市条件。一、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等;二、上市公司出现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三、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等;四、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因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导致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等;五、主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等;六、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等;七、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等。胡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