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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这项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改,标志着中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5月1日中新社)
就目前而言,外资进入交强险,不管会不会给国内的保险市场带来涟漪效应,会不会给车主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起码可以揭开一个谜团:国内交强险到底存不存在暴利?亏损是真是假?
车辆强制险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险种,自2006年7月份面世以来,社会各界声讨其存在“暴利”及“信息不透明”的声音就不绝于耳。尤其是公民个体代表律师孙勇,犹如“皇帝新装”故事中的那个勇敢小孩,接连数次向保监会“发难”,义无反顾地向世人戳穿其“暴利”的惊天内幕。
律师孙勇向社会揭开的内幕,并非空穴来风,是有事实依据的。截止到2011年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25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而保监会却一直说,交强险是桩赔本的生意。数据显示,2011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755亿元,赔付621亿元,赔付率比2009年增长4.3%,33家经营交强险的中资财险公司亏损高达72亿元,其中,人保财险、中华联合保险、天安保险3家占72亿元总亏损额的66%。而除了2008年交强险实现盈利外,2007年交强险亏损39亿元,2009年亏损59亿元。
对于车辆强制险亏损背后的真相,社会各界的质疑也一直没有停歇。比如,在2007年公布的账本中,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舆论和公众开始质疑,经营费用居然比赔款支出还高!就连保监会主席原吴定富也公开“点名”批评交强险经营成本过高。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外资涌入交强险这个领域,保监会的交强险亏损说,就会不攻自破。倘若做这桩生意是亏损的,无钱可赚,无利可图,外资就不会进来。我们相信商人的理性,相信商人的判断,一个资本争相进入的领域,绝对是赚钱的。外资企业也绝对不会像国内保险企业那样,甘当赔本赚吆喝的“活雷锋”。
实际上,早有权威专家怀疑各公司将商业车险的赔付成本与费用向交强险转移,从而提高了交强险账面上的支出,制造出亏损的假象。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个系统一套人马,怎么可能进行成本费用上的明晰区分?”无论如何,外资的进入,起码可以解开车辆强制险亏损的谜团,倒逼出强制险的成本真相。
吴睿鸫(河北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