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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涤明:取消收费站 不是差在“两万亿”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08: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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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何尝不想全部取消收费站?”交通运输部一位多年从事收费公路研究的负责人苦笑说:“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我们曾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但财政拿不出2万多亿元钱来。”(5月3日《羊城晚报》)

  全部取消收费站,目前可能不现实,并且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也确实支撑了中国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取消收费站的障碍是不是就差在还贷问题上?如果有了两万亿元,就能全部取消收费站?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所谓“收费还贷”,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名目、幌子而借机生财,把收费站当成印钞机,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去年有媒体调查发现,首都公路发展集团2009年公路收费收入为32亿元,而公路日常养护支出仅6679.3万元。就算再去除公司运营成本,以及回报股民等部分,其盈余也不菲。

  其实很多公路早已还清贷款,但都在“按规定”继续收费,至于说什么规定,地方政府与收费单位均含糊其辞。比如济南黄河大桥,收费收入不但早已超过建设成本,收费期限也超出了国家规定的25年,但仍要“合法合规”地继续收5年省政府授予山东高速公司特许权,可以延长至2017年11月15日。广受质疑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决定对非营运小客车免收过桥费,但毕竟还要继续收。那么,继续收费所得便与还贷没有任何关系。并且,此前25年中总共收了多少?是否全部用于还贷?肯定是个糊涂账。

  而广深高速讲得更明白:拿回成本也要继续收这是经营性公路。什么叫“经营性公路”?这个概念有点乱。最初的定义是,投资方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收费方式经营,还贷并可以获利;现在,超期之后仍可“继续收”,那就真的成了印钞机。广深高速项目总投资约114.24亿元,但在2002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七年半的时间里,广深高速就合计实现了242.48亿元的路费收入。超出投资成本一百多个亿。而以此推算,全国超收的公路收费,应该远超“两万亿”。可见,取消收费站,绝不是“差钱”的问题。要说“差钱”,也是地方政府和“靠路吃路”的利益攸关方差钱,它们需要这些印钞机。

  真正的问题是,公路收费体制衍生出一批食利集团,它们不愿放弃既得利益,且来自这方面的阻力是强大而有效的。有了两万亿就能取消收费站?我深表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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