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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揭秘网络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链条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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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昌5月7日电(记者甘泉)江西鹰潭市警方在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专案统一行动中,成功捣毁一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刑拘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随着侦查深入,一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网络链条初现端倪。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20日以来,鹰潭警方先后赴武汉、上海,对代某、王某等4名重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查,中间人湖北省某市水利设计院江西分院工作人员代某自2010年起,仅7个月时间便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达一万多条,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而被抓获的“下家”王某2010年下半年在上海专门成立公司,暗中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牟利超60万元/年。

  鹰潭市刑侦支队支队长孙友生介绍,QQ群成为犯罪嫌疑人专门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平台。其交易环节一般为:首先,中间人在QQ群招揽“生意”,“下家”向他们提出信息需求;然后,中间人通过联系能够提供这些信息的“上家”,由他们查询到公民个人信息后再转卖给相关人员。而QQ群内成员也互通有无,相互购买各类信息。

  非法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户籍资料、车辆档案、银行存款及交易明细、公司工商档案、旅客住宿记录、乘坐航班记录、手机机主信息、犯罪记录、暂住证和护照等,甚至还包括港澳和外国人的信息资料。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个人信息资料都被明码标价。其中:一般一条个人户籍资料购买40元,出售70元,中间人获利30元;车辆档案信息获利30元/条;宾馆住宿记录获利40元/条,手机号码机主信息获利60元/条等,而较高的如个人银行交易明细获利达200元/条。

  巨大的经济利益成为这些人大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犯罪行为的重要诱因。出售信息的“上家”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金融、民航、公司职员等;而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下家”有律师、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婚姻调查公司、个人等。

  初步查明,代某在今年2月开始使用的两个新QQ号里,涉及“上家”41人,“下家”178人,而此前使用的3个QQ号(现已停用)涉及“下家”达500余人。鹰潭市公安表示,目前,对这一犯罪网络的“上家”“下家”还在进一步顺线追踪,加紧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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