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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奖励个人买房”被误读:奖励仅限精装房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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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5月8日电(强薇)8日,一条“江苏扬州奖励个人买房 奖房款4%-6%不等”的新闻在互联网上被各大门户网站广泛转载。对此,扬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孙蔚表示,该条消息被部分媒体误读,扬州出台的奖励办法仅限于成品住宅即精装房,奖励额度也只占房款的4‰-6‰。

  “扬州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成品住宅建设,对成品住宅国家也是鼓励的。”说到这两天扬州房产新政所引起的广泛关注和各种解读,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也有点无奈。

  2011年,江苏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苏南城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的比例达60%以上,其他地区达40%以上。“目前,扬州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宅的比例仅达到5%”,孙蔚说扬州作为一座中小型城市,生活节奏较慢,人们习惯买毛坯房自己装修,开发商业不愿意提高成品住宅在房地产开发中的比例,当地政府在推进省厅政策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

  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2012年4月18日,扬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扬州市将对个人新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将由政府财政承担。

  根据4‰-6‰的奖励比例,扬州市区一套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成品住宅,奖励金额应在5000元左右。“今年扬州还无一处楼盘领到成品住宅的预售证。”孙蔚表示由于扬州市成品住宅销售数量有限,估计到明年7月,扬州市财政为该项奖励办法支付的费用在5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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