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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林红梅)交通运输部5月8日召开“保安全、促稳定,加强行业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措施落实到岗位、工作落实到一线,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监管和保障工作到位、预警预防和应急值守到位,确保行业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指出,当前,交通运输处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处于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面临突发事件明显增多、应急保障任务日益繁重的新情况,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平稳但依然严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单位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翁孟勇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继续以“四客一危”运输船舶和“四区一线”水域为重点,深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好客滚运输船舶安全和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等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规范砂石船舶运输行为,加强港口治安防控、消防安全和危险品货物管理,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积极做好海盗防范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扎实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公路养护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强化客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
三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决制止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及违章作业行为,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认真开展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保障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科技保障体系、环境保障体系和文化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翁孟勇强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因责任落实不明确、保障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不按规定盲目决策或因制度不健全、政策不落实、处置不得力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