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谈到该省的一宗“眼花”错案时说,“这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底线,在一般老百姓看来,是无法理解和接受的。”
据中新社消息,张立勇表示,“眼花”主审法官水涛,将“可能赔偿”曲解为“积极赔偿”,将“全部责任”写成“主要责任”,将“从轻处罚”改为“减轻处罚”,水涛的一系列错误决不是“眼花了”,而是“心黑了”。
今年4月,河南陕县一法官在审判一起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肇事案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却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对肇事司机从轻发落。此案被曝光后,该法官自称“眼花”错判。这就是备受舆论关注的“眼花”错案。
对于“眼花”错案,张立勇坦言,错案发生是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重失灵。他透露,这起案在合议庭合议时,对被告人如何量刑根本没有进行讨论,合议笔录只有半页纸;庭长、主管副院长签发文书时也没有审阅案件材料,根本没有履行把关职责,只管签字。
“合议庭合而不议,合议制度形同虚设;庭长、院长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审委会讨论案件走过场、走形式;审判管理只是个摆设。”张立勇表示,尤其是“眼花”主审法官水涛,将“可能赔偿”曲解为“积极赔偿”,将“全部责任”写成“主要责任”,将“从轻处罚”改为“减轻处罚”,水涛的一系列错误决不是“眼花了”,而是“心黑了”。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