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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配方奶粉、牛初乳,一个也不能少”,这是近几年很多添加了牛初乳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一句很有“号召力”的广告词。
不过,5月8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禁止生产以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相关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邓海华介绍说,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目前缺乏牛初乳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资料。“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邓海华说,“我国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采取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制度,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标准后方准许使用。”
邓海华指出,我国进口的牛初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至4个月婴儿。结合国外经验,从审慎原则考虑,经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卫生部作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禁止生产以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的规定。
事实上,有业内专家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其实早在去年11月,国家有关部门就已禁止牛初乳复合粉的进口,因为牛初乳粉相关产品的适用标准问题不够明确。
记者走访上海市八佰伴附近超市卖场发现,含牛初乳的婴幼儿食品尚在货架。培芝牛初乳柜台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通知称要求下架所有含牛初乳的婴幼儿食品。不过,记者观察到,目前,已经很少有人前往柜台选购牛初乳产品。此外,据报道,有厂家计划调高新批牛初乳产品的食用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