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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被初步裁定为存在倾销后,自昨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我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业内人士分析,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反倾销对改善行业格局有帮助,但想要改变现有格局还是很难。
被调查产品占市场主流
根据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告》(以下称《公告》),自2012年5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时,应依据本初裁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我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而据《公告》附件的调查内容显示,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依然占有市场主流地位。2008 年至 2010 年,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分别为 86.20%、87.04%、47.22%, 2011 年上半年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为51.43%,同比下降 6.45 个百分点。而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CIF 价)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1 年上半年为 7.11 万元/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2.49%,具可比性的 S30432 牌号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仍低于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 15%以上。
业内:难改行业格局
虽然本次商务部对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被认为将有利于国产厂商的生存和发展,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涉及的企业可能不会对产品价格进行太大的调整,短期内也很难改变行业格局。一是涉事产品基本都运用在大型火电发电机组,购买者是有实力的大型公司,价格不会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二是产品涉及生产安全,采购商倾向于购买认可度很高的产品,而国内民企要获得使用者的认可需要较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