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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并非“只涨不降”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1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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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昊报道 从本周开始,我国大多数省级政府将就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施行方案陆续召开听证会。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这一制度将力求兼顾效率与公平,并考虑地区和季节用电量差异。

  有关专家近日就“阶梯电价只涨不降”的质疑作出解释。由于居民阶梯电价在方案设计原则上已明确规定80%的居民用户不涨价,保障基本用电需求的电价稳定,同时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或者15度免费电量,因此,对绝大多数居民而言,电费是没有影响的,部分低收入群体还可能减少电费支出。

  举例来说,若某省份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具体方案是:第一档电量为15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270度,第三档电量为270度以上。说明该省80%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150度以内,15%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150~270度之间,5%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270度以上。

  按照上述阶梯电价方案,80%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是不增加的;15%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每月最多增加6元钱;5%的居民用户每月至少增加6元钱,且消费电量越多,电费支出越高。此外,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90元。

  与此同时,部分低收入群体还可能减少电费支出。据介绍,目前全国约有4000万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按全国居民电价平均约每度0.5元计算,实行阶梯电价后,这些低收入群体每户每月在10度或15度用电限额内免费,每户每月可减少支出5元至7.5元,每年减少电费支出60元~90元。这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用电的价格优惠,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在已经公布的听证方案中可以看到,各地阶梯电价具体实行方案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反映在各地分档标准有较大差异,第一档电量标准最低的每月不足150度,最高的超过250度,相差近一倍。此外,各地解决季节性差异所采取的方式也不一样。有些省份将全年划分为用电高峰季节和一般季节,用电高峰季节第一档电量比覆盖80%的居民月户均用电量高一些,而一般季节会低一些;有些省份通过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解决季节差异;有些卡表用户比较多的省份以年为结算周期消化季节性差异;还有全年居民用电比较均匀的省份不考虑季节性差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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