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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培训机构须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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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交了大笔费用,培训机构却卷款失踪,怎么办?市教委日前发布《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本市教育培训机构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家开户银行,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所收取的学杂费资金须全额存入该专用账户。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市教委强调,9月1日前,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市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全市1800余家教育培训机构,都须开设这一专用账户。

  一旦“存取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办学所需经费时,银行会向培训机构和政府部门发送“风险警戒通报”。若不能继续办学,主管部门将依法启动终止办学程序。

  市教委终身教育处副处长程倍元提醒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向对方索要发票,“要注意开票单位和办学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是否统一。”据悉,全市所有区县都将在本月底前完成对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今年9月1日前,符合资质的机构名称有望上网公布,方便市民按图索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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