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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美和园小区地下室出租人满为患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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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海淀区上地金隅美和园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地下室有住户近千人,且无消防设施,无人管理。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清除地下室,对小区封闭管理。昨天上午,物业公司表示,即日起加大清查力度,如果地下室还有住户,业主可打电话举报。

  据小区居民李女士介绍,她住在小区5年多了,从去年起,小区地下室里人数陡增。他们住进小区后,小区楼道里臭气熏天,到了晚上更是烟雾缭绕,物业人员也并未及时清理。小区的道路上更停满了汽车,下班回家根本没有地方走路。“不启动地下车库,却出租地下室。地下室是我们全体业主的资产,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地下出租者清除出去?”她说。

  在该小区,地下室挂着锁、设置了门禁,走过一段漆黑的小走廊,有一个有着昏黄灯光的公共卫生间,再往里走,就是隔开的许多小单间,楼道很黑,约有几十间房。据了解,在此处租住四五平米的小隔间每月350元,稍大点又在通风口的550元左右。一业主说,该地下室里面没有任何的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如果着火了,都无法逃生。”

  据了解,该小区共有13栋楼,地下室共住有近1000人。采访中,业主们纷纷表示,出租地下空间既占用小区的资源,也给小区的安全带来隐患。

  昨天上午,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众多业主反映小区地下室出租存安全隐患,物业曾对此进行清查并将地下室关停。“即日起,物业会加大清查力度,如果地下室还有住户,业主可打电话举报,物业会去检查并对其进行断水断电处理,停止出租。”

  ■政策链接

  非居住地下空间禁止出租

  2011年8月,新修订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公布。办法规定,使用地下空间要符合规划确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按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登记。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店业或设置宿舍及其他居住场所,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不得设置上下床,否则将由区县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强调,地下空间存在消防、卫生、结构安全问题应当停止使用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搬出地下空间。(实习记者 刘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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