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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虎门镇政府回应“违建私宅事件”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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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北栅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陈集田在北栅社区违建私宅被查处后,再次换地违建楼房。此消息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日前,虎门镇政府宣传办公室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回应:“经调查核实,两次违建工程的建筑所有人是虎门镇北栅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陈集田的弟弟陈益光,因此此事与陈集田本人无关。目前虎门镇城市综合执法分局已依法依程序对该违规工程立案查处。”

  据新华网报道,这位负责人介绍,2011年11月,虎门镇城市综合执法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北栅社区北栅西坊先河B区六巷已建至九层、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楼房,是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的私人住宅,建筑用地所有人是陈益光,当时相关部门已责令当事人陈益光停止建设,并且得到执行。

  这位负责人说,近日媒体报道的违建工程并不是在2011年11月份已叫停的违建工程基础上建设,经调查,此次违建工程位于北栅社区的北栅大宗坊大路2号至5号,分别是陈加祥、陈益光(陈加祥与陈益光为父子关系)、陈领嫦三座拆旧建新的工程,建筑用地所有人依然是陈益光。

  “据了解,此建设项目没有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2007年起东莞市统一执行"不允许个人再建单价独院的私人房子的规定",停发了用地许可证、土地勘探正、准建证、开工许可证相关许可证明,因此此楼房明显属于违建项目。”这位负责人说。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虎门镇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联同北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该违规建筑实施断水断电,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外墙排栅,清理所有建筑材料,撤离全部建筑工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目前该工程已经停工状态。

  “我们下一步将协同规划部门对该住宅楼进行定性,如果未影响总体规划情况下予以保留,处以行政处罚,责令补办相关报建手续。如果影响总体规划予以拆除的,将对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除。”这位负责人说。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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