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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支出不宜超年收入15%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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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其中提到保费支出一般在年收入的5%至15%为宜,另外还提醒消费者想要退保,就该抓紧“犹豫期”的机会。

  业内专家表示,如果预算较低(5%左右),建议购买重大疾病险、意外险等保障型险种;如果预算充足,可以另外多购买投资型、资金管理型、养老型的险种,也可以考虑进行整套的资产管理。总的来说,保费支出比例为10%应该是比较均衡的状态。

  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长期储蓄型人寿保险的金额则根据到期需要使用金额与已有储备和其他投资渠道获得金额之间的缺口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选择一次性缴费的,通常缴纳费用较高,投保前需明确这部分资金属闲置资金,暂时无需使用;如选择分期缴费,投保前需充分考虑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否则,投保人可能会丧失保险保障并承担退保损失或者丧失部分保险合同利益。

  退保犹豫期(名词解释)

  保监会公告提醒:人寿保险产品规定有犹豫期。犹豫期一般指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通常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在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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