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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收到北京一个“教育研究会”寄来的一份“获奖通知”。通知说我于2008年8月在一家教育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对教育改革具有一定贡献,因此被评为‘优秀教学论文大赛一等奖’”。通知要求我尽快办理领奖手续——交395元,填写好“个人简介”,以便领取“荣誉证书和奖杯”。通知落款还赫然盖着“××教育研究会”等几个“教育机构”的印章。
对这个天上掉下的“大奖”,我顿时哭笑不得。2008年8月,我的确是在一家教育杂志上发表过那篇文章。那篇短文500字左右,以叙事为主,写我自己和学生相处的感受,并不算“教学论文”。想不到,事隔近4年,其居然轻易被评为“优秀教学论文大赛一等奖”。事实上,类似的大奖我多次“获得”过,这次之所以特别在意,是因为这次获奖级别较高,要交的钱也较多——以前“领奖”的手续费,一般不超过200元。说实在,这类名不副实、天上掉下的“大奖”,就算不要钱,我也不敢领——对这些“大奖”,我心存太多太多的疑虑。
首先,这类“教育机构”是否合法呢?倘若其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属不合法的,那么就有靠“颁奖”敛财之嫌;倘若其已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属合法的,那么如此“颁奖”就极不正常了。其次,这类“大奖”会不会有人去领取呢?如果有,会有多少人去领取呢?事实上,哪怕其中有极小一部分人去“领奖”,“颁奖”者也收入不菲了——这点大概也是“颁奖”者的初衷吧!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付出和收获总是成正比的。所以,对天上掉下的“大奖”,我们要淡定处之,多方求证,不能轻易去交钱“领奖”,因为这类“大奖”往往就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