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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商业银行明码标价还不够规范 正研究细则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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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董志明、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网,就“切实做好今年部署的商场、物流、银行、电信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接受本网在线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本场访谈是“全国纠风工作系列访谈”的第二场。

  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董志明表示,近期,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商业银行收费虽然有价目表、价目册,但标示还不够规范,有些项目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

  按照《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董志明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商业银行收费明码标价的细则,拟要求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时,标明相关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文件依据、咨询投诉联系方式等,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将赠送、增值、免费服务等优惠信息及优惠适用期间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告等,保护群众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

  董志明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商业银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作为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检查、指导,切实规范商业银行的明码标价行为,提高银行收费的透明度,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贾玥杨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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