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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查骗购住房 伪造工作居住证者两年内不得购房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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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伪造工作居住证的,两年内不得向其销售住房,今后不予办理工作居住证。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持《工作居住证》人员在北京市购房享受市民待遇。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户家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京购房。但是,近阶段以来,北京市出现了部分伪造工作居住证骗购住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相关规定,也对北京市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区县网签窗口应认真核对工作居住证等信息并在网上如实填报,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则不予办理购房手续。严厉打击伪造行为,发现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2年内北京市不得向其销售住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伪造当事人记入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工作居住证;涉及伪造工作居住证当事人所在单位责任的,暂停其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资格;对伪造及协助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家庭住房状况,涉嫌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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