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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亟待与时俱进 否则还能震慑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0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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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调查,对比1995版和现行的2009版《保险法》不难发现,17年来,物价在涨,工资在涨,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也在扩大,就是法律对于违法者的罚款金额几乎总是停滞不前。报道中提到,近期保监会对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违法企业经理或副经理罚款,金额只有区区一万元,就如今而言,简直不是在处罚而是变相鼓励其他企业效仿。>>详细

  17年前,一万元在人们的心中有多重,能买多少东西,能办多少事?如今呢?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房子的每平米价格不止一万吧,交个赞助费不止一万吧,买了好点的包包也不止一万吧,甚至请客吃饭托人办事一万也拿不出手吧?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十几年感受更深的是钱越来越“不值钱”了。与此同时,金融业法规中的罚款金额也“不值钱”了,那是因为罚款金额跟不上时代了。近年来,金融机构员工收入远超社会平均,可以肯定地说,如今的金融业人员收入要比1995年多不下20倍,就一个保险中层管理人员被罚一万元的心情而言,1995年和现在相比,应该一个是“肝颤”,一个是“挠痒痒”。

  法律之所以设立惩罚性条款,是希望对违法违规者处罚并产生社会震慑作用,让其他人引以为戒。然而,现如今通胀不止法规不前,违规的代价变得越来越低。金融行业的精英们很会算账,扣除违规代价,还有的赚且“利润依然很丰厚”,这种监管环境下,违规牟利会成为不二的选择!真的一点都“不二”。这样的法律越执行下去,违法乱纪的效仿者恐怕会越来越多。

  目前中国保险业在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保监会近年来也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有媒体统计,2011年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共开出1000多份监管罚单,累计59家保险公司被罚,总罚金达5851.55万元。相对2011年全国保费收入逾1.4万亿,可谓“九牛一毛”,这也难怪金融业违法违规现象“屡罚不止”了。

  都说要“与时俱进”,为什么罚款数额不可以“与时俱进”?例如,罚款金额自动与每年统计局公布CPI挂钩,每年由执法部门调整公示,这样既省去了修改法规的成本,又便于执法者操作,还保持了法律的威严,是否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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