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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偃师市消费者李先生向本报记者诉说了他遭遇的一件窝火事。李先生于4月下旬网购了一部小米手机,等了十几天,收到的包裹里却没有手机。他由于没有验货就签收了包裹,故缺乏证据而难以维权。
李先生说,他于4月24日在小米手机官网花1999元买了一部小米手机。5月6日,李先生收到到货通知,并于次日早晨来到某快递公司分理处,将他和同事订购的小米手机一同取走。
由于急着上班,他看包装完好就没有当场验货,直接签字离开了。
到单位后,李先生打开他的包裹,发现盒子里没有手机,只有充电器、数据线等配件,而同事的手机则配货齐全。李先生当即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对方表示此为小米手机官网的责任。随后,李先生又打电话给小米手机官网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则称手机已装入盒中,并让李先生检查自己和同事的快递单上所标的重量。李先生检查后发现,两张快递单上注明的重量是一样的,客服人员遂以此为证据证明手机并未漏装。至此,李先生的维权陷入困境。
记者将李先生的遭遇反映给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网络市场监管大队,大队工作人员杨先生表示,李先生维权确实有困难:李先生已在验收单上签字,这成为他收到货物的客观证据,因此他无法证明收货时盒中没有手机。
杨先生提醒消费者,5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规定,网购买家有权要求在收货时先验货后签字。他建议消费者网购时记得使用该权利,如在验货时发现没有货物或货物与描述不符等情况,可选择拒收,随后再与商家商讨退换货细节。(见习记者 张锐鑫 记者 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