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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认为,30条意见旨在有效避免在未来金融改革中出现投机性潜在风险
5月2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30条”法律意见,该意见将为温州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司法保障,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元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0条建议并没有一些新的提法,但该意见更多的是关于金融风险防范,而且比较全面。30条意见旨在有效避免在未来金融改革中出现投机性潜在风险。
此次发布的30条意见,共分6部分,有近三分之二的篇幅涉及风险方案与控制。意见强调“依法合规、重视政策”。准确把握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精神,坚持先试先行,对政府主导推进实施的金融综合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以及民间和行业酝酿试验的金融创新模式,只要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司法支持。
同时,意见强调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并提出妥善处理鼓励金融改革创新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创新的司法环境,促进金融发展,同时注重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制裁,特别是对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金融创新行为,其效力需要司法裁判确认的,要审慎妥善处理,维护健康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环境。
温州中级人民法院称,今年温州民间借贷和金融类纠纷案件呈持续高发态势。据介绍,2011年,温州法院民间借贷类案件收案12044件,标的近54亿元。而今年1至4月分,温州法院已收民间借贷类案件6510件,标的38.5亿元,相较于去年同期收案的3450件,同比上升近89%。2011年,温州法院金融类案件收案2564件,标的17亿元。而今年1至4月份,就已收案1851件,标的13亿元,相较于去年同期的922件,收案数上升近101%。
为了完善金融审判制度,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意见决定,建立健全专业陪审员和专家辅助制度。制定规范的金融审判专业陪审员遴选程序,组建由金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的金融审判专业陪审员队伍;成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金融实务专家在专业性强、案件类型新、社会影响大的金融案件审判中的专业咨询作用以及在金融审判前瞻性调研中的论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具备一定资质的金融从业人员在金融案件审判中的专家证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