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全景网5月22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周二发布了首部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内幕交易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该司法解释从犯罪数额和犯罪情节两个方面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作了规定。除上述情形外,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三次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也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1条的司法解释,是“两高”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将于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 (全景网/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