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酒后因琐事持刀殴打他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讯 (钱莹)四名青少年因为口角,当街随意殴打他人。日前,松江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未成年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其余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10月23日1时15分许,张某、丁某、史某与何某在一家KTV门前,因琐事跟人发生口角,四人便持砍刀等物对被害人杨某等人实施殴打,致杨某躯干部多处皮肤擦挫伤。四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四名被告人都是跟随父母来沪打工,由于父母疏于管教,染上了一些不良的社会习气。在庭审中,张某的指定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主审法官都对其进行了教育,希望他们能够吸取教训,加强学习,遵纪守法。张某等人也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后悔不已。

  法院认为,张某等四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热词:

  • 殴打他人
  • 张某
  • 皮肤擦挫伤
  • 琐事
  • 酒后
  • 寻衅滋事罪
  • 被告人
  • 法院
  • 有期徒刑
  • 加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