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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被取消高新企业资格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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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因美的“伪高新补税门”事件余波未了。

  昨晚,贝因美公告称,公司收到浙科发文件《关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鉴于公司认定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该通知,公司将于5月30日前补缴税款2785万元。

  贝因美的“伪高新补税门”事件始于去年9月29日。当时,审计署认定,贝因美在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不符合高新技术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

  贝因美表示,公司将于5月30日前补缴税款2785万元,此事项将影响公司今年费用2785万元。公司将严控2012年费用,确保目标利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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