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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武汉市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时强调,要着力扩大内需,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其中提出要妥善处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在控制财政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支持有还款能力的项目,避免资金链断裂。
在当前国内经济环境下,地方政府性债务既要控制其风险,也需要支持有还款能力的在建项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投资需求增长的同时,应将投融资责任更多从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须改善资源的利用效率,强化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引导私人部门投资公共服务部门和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融资等,从而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承近日表示,今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2500亿元,比2011年增加500亿元,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办法,合理确定各地区债券规模控制数,加强债券资金监管,督促地方按中央政策规定分配使用好债券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去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4省(市)试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基础上,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提出的要求,合理确定2012年地方自行发债地区范围。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与管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李承表示,目前我国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经过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膨胀的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地方债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李承表示,具体举措包括,研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强化高风险地区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偿还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借方式和使用范围;研究将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控地方政府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此外,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安国俊建议,发展地方政府债券,需要对地区财政金融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投融资方式、管理方法、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动态的绿灯、黄灯、红灯区的监测跟踪。在此基础上,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预警指标体系以及地方债信用评级框架,为实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动态监测和全过程监管提供有益思路。